个人所得税单位扣缴和个人自行扣缴区别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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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所得税中,扣缴是指扣缴义务人代表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自行申报是指纳税人以自己的名义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下面,9158app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两者的关系及其在实践中的影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个人所得税单位扣缴和个人自行扣缴区别介绍

1. 哪些内容需要您自行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规定,凡具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一)年收入12万元以上;

(二)从中国境内两个以上地点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三)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

(四)没有扣缴义务人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句话概括:11个税目中有10个需要纳税人代扣代缴,还有5个特殊情况需要由取得所得的纳税人自行申报。当然两者之间也有重叠的情况,比如申报12万元。但总体格局非常清晰:以代扣代缴为主,自我申报为辅!

2、具体有哪些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很多人都忽略了这个词。什么是“扣缴义务人”?这意味着您在付款时有预扣义务。该义务意味着付款人承担法律责任。更具体地说,如果没有履行义务的话,那么即使纳税人最终还是补缴了税款,他仍然可能因为没有履行扣缴义务而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这是一个法律风险。当然,在实践中,从税务机关的角度来看,如果税款确实已入库,一般不会追究扣缴义务问题。

但从付款人的角度来看,将相应的法律责任置于付款对象的纳税能力和诚信之上,无论从合同上还是实际操作上,都是任何一个稳健的企业(个人)都不愿意看到的。而且,从地税机关的角度来看,无论是扣缴还是自行申报都涉及税源问题,即扣缴税款必须在扣缴单位所在地缴纳(股权转让除外)。自我申报不一定要在扣缴单位所在地缴纳。

一旦缴款地点不同,可能会涉及到一地退税再到另一地纳税的费用,还涉及到相关的法律责任。因此,在实践中,我多次遇到律师代理的企业明知自己申报更方便,却坚持采用“代扣代缴”的方式。这是因为律师们非常重视消除扣缴的“义务”。过程中,这也是一种非常负责任的做法!

3. 不能选择代扣代缴和自我申报。

很多人在实践中都会犯错误。大家第一个想法就是:最后还是交税吧!谁付钱有什么关系?这个道理看似合理,但对于不同立场的人来说,其影响却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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