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转发文章收到坐着的律师函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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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转发文章收到坐着的律师函怎么办?

最近有很多朋友问我类似微信公众号转发文章收到坐着的律师函怎么办?这样的问题。毕竟这样的问题涉及到一定的法律问题,所以朋友们最好不要忽视。下面就和小编一起好好看看这篇文章吧。谢谢大家的观看。

如果我的微信公众号转发微信文章,收到在职律师的来信,我该怎么办?

根据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只要作者和出版机构未注明禁止转载,原则上都可以转载。不过,转载时需要注意两个方面。首先需要注明作者和文章来源,即出版机构。二是原则上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报酬。

成都律师唐迎欣发起注册微信公众号。 8月24日,该公众号负责人收到外地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函,称转载的两篇文章是作者子一在灵魂咖啡网发表的原创作品。该公众号转载后未向作者举报。交费并发信索要200元稿费。

唐迎欣表示,在与授权律师事务所讨价还价过程中,对方律师事务所将稿费从200元调整为400元。该公众号负责人认为,网络自媒体发表的文章稿酬没有标准,不能按照传统媒体文字稿酬标准计算。因此,笔者认为,作者要求的报酬过高,目前报酬还在协商中。

争议

我付了208元稿费,但对方觉得太少了,我就先打进了对方账户8元。查了相关规定后,我又付了200元,对方又要了200元。

8月24日,某微信公众号负责人唐迎欣的邮箱里收到了一封电子律师函。这封浙江冰阁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来信称,其受杭州奉贤文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委托,委托严飞律师为代理人,因为唐氏公众号转载了作者子一的作品《生活不只是关于辛苦了。”一切都可用”并且

“越难爱自己,越需要爱自己”,我希望在收到律师函后7天内支付200元报酬。如果未付款,我将保留提起诉讼并捍卫自己权利的权利。

8月25日上午,上述公众号负责人将8元稿费转至律师信中注明的账户。 “我们认为网络自媒体作品价值不高,我们的公众号纯粹是公益性的,支付8元稿费就够了。”唐迎欣告诉成都商报记者,这两篇文章是否原创还有待考证。

当晚,在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后,该公众号负责人认为8元稿费略低,于是当晚10点后,他又向指定账户转账200元。 “微信上的文字不多,两篇稿件的点击率也没有超过70次,208元的稿费完全够用了。”唐迎欣说道。

本以为事情就这样解决了,但8月29日,对方律师再次发邮件称,共转载2篇文章,每篇文章费用200元,加上寄送材料的快递费8元,一份总共需要支付408元。希望公众号负责人再缴纳200元稿费。

对此,该公众号负责人表示,目前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网络自媒体作品如何付费。根据目前的行业规则,网络转载文章只需作者和转载来源署名即可,很少支付费用。即使向原作者支付稿费,稿费也需要根据稿件的字数,尤其是点击率和转发数来确定。

这两篇转发的稿件点击率极低。 《人生不是努力,一切皆有可能》只读了55次,《越难爱自己,越要爱》只读了62次。按照微信上惯用的打赏标准,每次阅读1元,两篇稿件的稿费才117元,我付了208元,完全是基于尊重法律和作者。

成都商报记者向对方律师函中提供的邮箱地址发出采访请求,但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律师

应该给多少?

法律仍存在空白

自媒体发表、转载作品的奖励是如何计算的?

商业转载肯定是要付费的,但是具体标准是什么呢?

公益非商业目的转载需要收费吗?

“网络媒体的出现是媒体传播领域的一场巨大革命。伴随这场革命的是版权法律体系的变革。”四川广利律师事务所律师邢连超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从这个角度来看,本案具有特殊的法律意义。

微信转载要注意什么?

那么在自媒体时代,微信注册者,特别是微信公众号的用户是否可以随意转载网络文章呢?邢连超分析说,根据现行著作权法,只要作者和出版机构没有注明禁止转载,原则上是可以转载的,但转载时需要注意两方面。首先,需要注明作者和文章来源,即出版机构;二是原则上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报酬。

酬劳不能完全依赖传统媒体

对于网络稿件如何付费,邢连超表示,对于公益性网络平台和非公益性网络平台转载时是否应区别对待的问题,目前法律还没有规定。邢连超向成都商报记者介绍,去年新修订的《文字作品使用报酬支付办法》主要针对在传统媒体尤其是报纸、电视上发表的文字作品的报酬。也不包括自媒体在网络上发表、转载的作品报酬。对工程报酬的问题作出规定。

邢连超律师认为,未来法律对网络自媒体作品报酬的规定应与在互联网上发表、转载的作品与传统媒体发表、转载的作品报酬有本质区别,不能完全参照传统标准。 “虽然目前业界对于如何具体保护存在很多争议,但对于与传统媒体有本质区别的内容,基本达成了共识。”

恶意转载应受处罚

公众号

邢连超表示,目前网络上发表、转载文章应该分为几种情况。一是恶意转载,比如刻意隐瞒作者姓名,或者改造别人的文章,以自己的名义发表。此类行为应当受到处罚并缴纳相应费用。普通发布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原创发表,自然要交费用。不过,对于转载来说,也应该分为两种情况。如果是公益性、非商业性的转载,从互联网知识共享出发,转载就不应该收费,因为人们使用互联网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共享信息资源。商业转载需要付费,但具体标准有待国家法律法规完善。

昨天,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的相关新媒体技术人员指出,技术上,微信公众号可以通过技术设立,但其他微信公众号无法转载。这对于一些确实具有较高关注度和价值的网络作品来说是有效的,但对于原创作者来说,虽然其版权得到了保护,但也限制了其进一步扩大影响力的机会。因此,在当前微信公众号转载作品混乱的时期,这是一把双刃剑。最好的办法是不仅允许转载,而且要合法转载,并给予相应的报酬。记者周茂梅

公众号抄袭,罚款1元

一个案例

去年,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微信公众号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山尚方网诉称中山暴丰科技公司微信公众号未经授权转载其原创作品,侵犯其著作权。版权,并要求对方道歉并赔偿1元。一审法院认为,被告微信公众号转载的其中一件作品具有原创性,原告尚房网公司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暴风公司构成抄袭,责令暴风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像微信公众号转发文章收到坐着的律师函怎么办?这样的问题有很多答案。小编认为有此类疑问的朋友应该熟悉法律,以免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