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商家创作者分享、推广行为,抖音电商平台现制定《创作者混合商家身份声明》。下面是详细规则,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章概述
1.1 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产品分享行为,提升创作者推广体验,平台制定了电商创作者身份声明。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产品信息共享功能服务协议》等平台规则和服务协议,特制定本规则。
1.2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抖音客户端和网络平台(包括火山版、简化版、极速版等版本)以及上述平台运营者和/或其关联方拥有或运营的其他平台开放的所有商品分享功能的。
第2 章创建者身份详细信息
2.1 创作者身份定义
创作者身份可以分为纯产品创作者、只为自己销售的商人创作者、混合商业创作者。创作者只能拥有其中一种身份,不能同时拥有这两种身份。
纯产品创造者是指仅通过选定的联盟添加产品并分享和推广产品的创造者。
只自卖的商家创作者是指只推广自己账号绑定的店铺商品的创作者。
混合业务创造者是指既可以通过选定的联盟来推广不同商店的产品,也可以绑定一个商店来推广自营产品的混合商业模式。
2.2 混合业务创建者规范
(1)混合业务创建者激活
开通产品分享功能的创作者可以申请成为混合业务创作者
(2) 混合业务绑定/分拆要求
混合企业账号只能绑定一个商户店铺,即绑定期内不能作为任何其他店铺的混合企业账号。
账户一旦绑定成功,180天内不能解绑,180天后才能解绑。
(3)混合业务绑定店铺产品展示
对于满足以下条件的混合业务创建者,其产品展示可以展示其帐户绑定的商店的产品,以进行“自卖”促销。
店铺门槛:店铺体验评分4.5
账号门槛:带货口碑评分4.5
第三章附则
4.1 平台有权根据平台发展和运营管理的需要,及时调整本规则,并在平台上公示。本规则生效后,电子商务创作者继续使用平台服务的,将被视为认可并接受本规则的内容。
4.2 本规则将于2023年1月1日首次发布并实施。
抖音创作者混合经营身份说明介绍完后,抖音创作者一定要了解抖音规则,避免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