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评]福建南平松溪县再现暴力占地建商品房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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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受煎熬,我心在流血

  ——执法犯法、纵容黑恶、伤天害理、惊世骇俗,,,,,,

  一、真相败露

  本人夏镇南,今年54岁,下岗职工(兼居委会调解员)。父亲早逝,母亲范德娥(83岁)与我一起,住松溪县河东乡水东街46号祖房。左右分别与叶小弟(叶章生之父)、陈长寿(陈俊先之父)两家相邻。近50年来,我家从未与相邻或任何人有过房屋和土地纠纷。2007年8月,右邻陈俊先利用卑劣手段疏通关系,未批开建了三幢商品楼房。在其开挖后门坪基础时(该空坪是集体土地,西、南面分别与我祖房和杂物间相邻),其兄陈水旺在未和我打过招呼的情况下,擅自拆除了我杂物间北墙和祖房的排水管,双方起争议。出于多年的相邻关系,我等耐心说理,并多次请村干部帮助调解,唯恐生事。可他毫无领会我及众人的苦心,态度依然十分蛮横,并亮出了所谓的“合法证件”,继续对我破拆侵犯。事情闹到县国土局,令人疑惑的是该局负责人居然对其大加袒护。在我要求核查土地档案后才惊人地发现,部门相关人员为了把集体空坪偷办给陈家,居然也把我宅地涂改成无主空地,并把空坪尺寸放大,直接占据到我建筑物的墙体。当这份经多处涂改得近乎荒唐的政府公文批件曝光后(图),以权谋私、制假造假事件终于浮出水面。陈家之所以如此无所顾忌、野蛮霸道的对我侵权似乎“顺理成章”。至此,我只能与真正的责任人——县国土局进行义正词严的交涉。遗憾的是,负责人却将此事交由原来三个造假办证的人员处理。他们三个身为土地监察“执法人”,在马脚败露后不仅不予纠错,而且以权压人,企图销毁原始档案,继续铤而走险。不久,他们让陈家封堵我窗门的行为得逞(图5),并公开叫陈俊先把违规商品房“大胆盖上去”。行为态度极端恶劣,尹然成了名副其实的执法犯法者。

  二、维权艰难

  为了讨回说法,作为多年的社区治保调解员,我坚信法律的公正廉明,决志秉持法律维权。于2007年10月,向市政府申请复议(被延长30天后又无端驳回)。凭借确凿的证据和事实,2008年2月初,正式将县国土局以县政府名义徇私舞弊、制假造假、渎职腐败、促使他人侵占土地行为告上县一级法庭。进入司法,本该得以公正了结。可令我惊讶的是,地方法院竟然官官相护,所作所为如出一辙。既不查封现场,也不对被告代理律师的隐匿、伪造证据予以追究。而迟迟做出的“裁决”竟是没有实质内容的空泛文书。在此期间,陈俊先也在百般上下打点、四处活动。他看到了国家法律的天平竟然可以如此的倾斜于自己,真是“有钱能使鬼推磨”。此时的他以为手段得逞,更加无法无天,大肆破拆侵占、抢建楼房。从挖基础的双方交涉开始,一路绿灯,直至三幢八层砖混商品房落成为止。一时间,所有的法律法规荡然无存。地方政府部门的这种一手遮天的作法,迫使我向南平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2008年9月11日,经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深入调查,认定“存在未按办证程序规定要求相邻人即原审原告指界、对争议处的数据登记不准确等违法问题”,判决“事实不清、程序违法”,上级法院终于还我公道,当即撤销了对方所有伪权证(图)。至此,地方责任部门本该及时地纠正错误,在承担违法失职责任的同时,回到正常轨道秉公执法,监督或强制对方拆除违规建筑、退出占地,赔偿我受损财产。当时的县委董清芳书记一行也曾到现场视察,并十分严肃地对着有关领导说:“新盖的楼房已经违法,无论它有多高,在年前必须拆除”。

  然而,事与愿违。一年半来,县府相关部门对上级人民法院裁决以及主要领导(董书记已调离本县)的指示却照样不作任何执行。这样一件本不复杂的行政违法侵权案,政府相关部门不仅没有“勇气”承担,而是采取了推诿拖延的惯用手法,继续官官相护、欺下瞒上,折腾受害人。至今三年多来,我苦苦等来的法律公道依然是一纸空文。

  三、公黑私暴

  陈家兄弟因被吊销土地权证,违建的20多套商品房(见图)不能销售而恼羞成怒,变本加厉的对我们伺机报复。他们打着×副县长是他表姐夫的招牌,勾结社会蛮流频频冲击我家、打砸滋事,并屡屡得手(向警方报案达30多次)。行政机关不作为和公安机关“消极被动”的这种反常行为,让陈家兄弟的腰杆愈加粗壮,将我及家人认作软弱好欺,得寸进尺。2009年1月15日,陈俊先伙同其兄陈水旺公然拆毁我1973年建的杂物间(图6)。基层警方提报拘留14日并罚900元,县公安局请示政府后,改为拘6日并罚200元。想不到陈家兄弟起诉又撤诉后,县公安局居然将市局维持的决定私下撤销、不执行,有失公正。[无独有偶,也因相邻纠纷,陈水旺打伤其北邻何老师(女),基层提报拘留6日,县公安局也减为3日,2009年6月12日,警方执行拘留陈水旺时,陈家聚众到拘留所抢人并与武警打架。治安大队以妨碍执行公务案报批,县局却不予核准]。公安放纵和姑息导致了陈家兄弟心理的畸变,从而使得事态不断升级,最终演变为黑恶性质。

  鉴于在手的真理,抱着正义必能得到伸张的信念以及我八旬老母的一再叮嘱,我们兄弟几个只有恪守法律、保持忍耐和强烈的期盼。并于2010年初向中央政府提请上诉(此举还被公安行政警告处罚),期盼上一级政府能早日将此案尘埃落定,彻底摆脱这一深受其害的被动局面。由于陈家的频频挑衅和迫于社会等诸多压力,警方在后期不得不成立了专案组。但每每出警仍然如隔靴搔痒、不作处理,令我及家人身心交瘁、尝尽苦头。最令我不安的是,陈水旺(党员)口口声声以仗懒自己是农民、没文化为借口,大耍流氓花招,数次持刀半路追杀我及家人,若非路人的及时阻拦和报警得以解围,后果不堪设想。

  四、趁火打劫

  陈家虽然败诉了,但法律依然对他奈何不得,新盖违章侵权楼房依然纹丝不动。左邻叶家看着我与陈家打了三年多的官司,事情也没有得到解决,似乎来了灵感。叶家兄弟暗中勾结陈家,乘机插足,趁火打劫。2009年10月,叶章金选上河东村主任后,上任没几天,其弟叶章生就来说我强占他爷爷叶胡老的房屋,开口要我拿20万元,被我当场驳回。[所谓叶胡老的房屋是我祖房内的三间约67㎡木屋。当年叶小弟养父叶胡老(也是我二叔公)1962年去世后,叶小弟随即放弃养母的赡养义务,于1967年与我父亲口头达成协议,由我父亲继续赡养老人并继承遗赠房屋。后来,叶小弟要建房(即现在的左邻房屋),我父亲也给了他180㎡宅基地,双方从此形成了独立、毗邻的宅院,一直相安无事]。四十年前祖辈定格的家产,叶家子孙居然在此时提出如此无理的要求,何况他家的180㎡宅基地还是当年我家的。此时跳出来搅局,与陈家兄弟结盟滋事,敲诈勒索,居心昭然,不言而喻。叶章生见敲诈不成,又与陈家兄弟精心策划了一起伤天害理的联合行动。

  2009年11月5日,叶章金借故回避,由叶章生轩然打通其后院与我内院相邻的围墙(图7)。我弟妹前去交涉理论,可就在此时,陈家三兄弟及其外甥4人各携带砖刀、扳手和铁棍,突然冲进我家,二话不说大打出手。我妹夫被陈家4人用铁器围殴重伤、当场蜷缩不起,胸口重创至今不能重咳;五弟避让不及,左耳被其砖刀当头辟裂、险遭不测,到医院缝了十数针。对这突如其来的暴风骤雨般的强暴,我八旬老母当时是喊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一些实在看不下去的街坊和路人想要前来劝阻,俱被叶章生一家和早就约来在现场暗中助阵的亲戚一一阻拦。我歇工回家只见遍地血迹、一片狼藉、还没回过神,陈家4人又持铁棍等围殴我,直到110警员赶到才得以逃脱。在警员把我家人隔离在院内空坪问话时,陈水旺、叶章生等却在身后将我院门拆下砸毁。随后警方又将我及家人带离现场去做笔录,陈、叶两家的人仍滞留现场(警方行为至今不解)。就在我家完全出现空档的情况下,陈、叶两家再次趁机洗劫。在叶章生、陈俊先指挥下,陈水旺、叶章锡(叶章生之弟)野蛮破拆了我建成使用了40年的大门(图8)。我妻子见状报警,警方来人后破拆仍然不停,警方和围观者一样目睹了整个烂砸过程而未能制止。慌乱中,陈水旺被扳倒的大门砖墩压伤、手桡骨骨折(遭报应),并将骨折赖到我大哥身上。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警方还恰恰听信了一面之辞,居然压我们“认罪”。一直以来,我都在竭尽全力的化解他人的纠纷矛盾。面对陈家兄弟屡屡破拆、施暴和陈、叶两家合谋滋事,我真希望警方也能不愧于头上这枚神圣的警徽,持一身正气,保一方平安!然而,面对一帮黑恶势力,他们是这样的令人大失所望,街坊群众也都难以置信。究其原因,回答竟是:领导没有交待,我们也不好擅自做主。

  五、飞来横祸

  也正是因为公安警察的如此警风形象和反常行为,最终导致了陈、叶两家愈演愈烈的、近乎疯狂的后续行动。2010年1月4日上午9时许,我出工路过东关桥头,陈水旺突然从边上窜出,挥拳将我从自行车上击翻在地,随即又抢来边上肉摊的杀猪刀,在路上百十双惊愕目光下疯狂追杀我(一位老太婆被这惊险场面吓得住进了医院)。在路人协助下,我逃往百米外的县公安局才得以保住性命。见我逃脱后,他折回原地,砸烂了我自行车,接着携刀去了我家继续行凶,邻居和路人暗中帮助呼喊、报警解围。离开后,陈水旺竟然又转而携刀窜入县政府统计局寻杀我三弟。幸遇三弟同事通报,才躲过一劫,避免了一起政府大院凶杀案。由于警方始终不采取任何措施,当天下午,陈水旺又在我大哥家路口守候,扬言说:“见一个杀一个”。从这暴徒开始随意肆虐起至今,我及家人的人身安全就得不到了丝毫保障,全家人在提心吊胆中度日。令人心寒的是,路人都看不下去的追杀事件,公安机关却一直安然无动。对于我们的无数次的求救报警,个别领导只说:“你们回避、报警,不要去惹他”。试问:我们惹他了吗?能回避得了吗?真的要出了人命才开始有所为吗?

  警方的放纵和姑息,终于养虎为患。陈水旺撒野未遂后,又多次扬言:“要叫夏家过不好年”。2010年2月7日(农历腊月廿四)上午11时20许,伴着一股浓呛的油胶混燃怪味,在前屋做家务的弟媳,突然看见一把罪恶的魔火瞬间从后屋燃起,两层木屋旧宅以及所有一切在陈俊先、陈水旺的八层高楼大厦边下,倾刻间化为灰烬,等到消防扑救完时已成了一片废墟。当时只我母亲、弟媳和小侄儿三人在家,母亲坐在前屋的外厅、侄儿写作业。后屋突如其来的大火,顿时把妇孺小孩三人惊呆得六神无主。就在弟媳撕心裂肺的叫喊和报警的当口,我八旬老母拼着老命冲进里屋抢夺她一生省吃节用所积攒的钱物时,不想瞬间被困火海。当闻讯赶到的大哥把她从死神手里夺回时,烧伤已成重度,老命丢失大半。

  我弟媳11时到家经过陈家门前时,陈水旺、陈俊先一起在门口清理水沟、扫垃圾,陈忠亮在起火点处来回走动。起火前后,陈、叶两家全在现场。起火时,陈水旺在自家莫名其妙地燃放了鞭炮,之后便与叶家“隔岸观火”,密切关注。叶家与我左邻,也是土木结构房,起火点虽然在我右侧祖房,还有一内院小空坪与叶家相隔。但因消防车只能停在几百米外的路口开不进火场,此时的熊熊大火已咄咄逼人,令叶章生始料不及,顿时也慌了手脚。就在消防员拉着水枪赶到扑救时,他迫不及待地、冒然抢夺他人手中水枪自护房屋,当即遭到指挥员的大声喝斥。

  六、罪责难逃

  大火惊动了县委曹书记,他亲临火场,并严厉斥责了一些部门的不力行为,当即饬令公安、消防保护现场。鉴于年关已到,一并责令民政部门负责安抚。我母亲因伤势严重转到解放军92医院作重症抢救,住院两个月还不能痊愈,如今植皮手术外加诸多开支,数万元费用如雪上加霜。可恨的是,就连县里唯一(民政局)发给的1000元救济金,也被左邻叶章金(村长)冒领。案发当天,随着警方和消防的再次介入,陈、叶两家就分别迫不及待地散布谣言说:“他们自己放火烧房”、“烧伤是她自己点燃蜡烛倒到头上的”等等,企图转移视线、逃避罪责。陈、叶两家的异常行为及砖墙顶部的起火点,并没有逃出消防官兵的视线,县消防大队领导当机立断请示支队首长,随后请来上级专家勘验取证。经公安部消防局天津鉴定中心鉴定:为汽油点火。3月23日,县消防大队公布了结论:人为纵火(也不排除外来飞火),并移交警方查办。起火点在陈家宅院18米深处、陈水旺二楼厨房的窗外(见图),有谁能在陈家兄弟的眼皮底下将大量汽油,滴水不漏地“飞入”仅17公分的缝隙里?三年多来,是谁在放纵陈家?是谁对我家图谋不轨?陈家兄弟等人纵火杀人铁证如山,罪责难逃。

  七、血案再起

  然而,对此毫无悬念的纵火案,公安机关却连是否立案也不得而知。陈俊先、叶章生已先后多次威胁证人。眼见这帮恶徒手段的如此残忍,所有证人惶恐不安,可警方却无任何保护措施。和之前一样,警方依旧是状态麻木,任由罪魁祸首逍遥自在;官方某些领导依旧先声夺人:“还不知道是谁放的火呢”。陈、叶两家丧心病狂的罪恶行径,早已引起社会的广泛舆论与谴责,更把我全家逼上了绝境。然而,公安机关还推诿“以后再解释”、“得饶人处且饶人”。

  4月15日下午,陈家兄弟再次窜入县统计局找我三弟滋事,被同事劝解后,我三弟逃往派出所报案,陈水旺紧随而来,还当着众警察的面,猖狂发誓:“要劈了他家几个”。当晚19时许,陈家兄弟便纠集社会蛮流携带菜刀、铁棍等凶器,聚集我大哥家路口,伺机拦截。当毫不知情的大哥走到路口时,一群歹徒已经围上。危难之时,又是乡邻的好心电话告急。我四弟慌忙前去解围,陈水旺竟挥刀朝我四弟头部猛砍过来。黑暗中,四弟闪避不及,刹那间上下嘴唇被砍裂、上下两颗门牙被瞬间砍落,血流满地,当即昏迷不醒(下左图)。我家人赶到事发地时,凶手已逃离。就在110警员赶到现场听我报告案情时,陈俊先竟然折回我身后,抡起铁棍从背后猛敲我头部、手臂等多处。一时间血流如注,只觉头晕目眩,抢救醒来后方知头上裂口3公分(下右图)。

  八、出路在哪?

  如今,我和家人的悲剧是接二连三地发生,之前陈水旺可怕的毒誓竟然一一兑现。从宅地被侵占、大门被强拆、房屋被烧毁、老母亲被烧伤、五弟被劈伤、妹夫被殴伤到现在的四弟被砍,自己被击……,老母亲才出院不几天这兄弟俩又躺进了医院。我可怜的小侄儿才读小学,火场惊魂还未定好又面对父亲被砍倒在血泊之中的恐怖场面,变得整天是两眼直勾勾的不会说话,幼小的心灵无辜地承受了严重摧残;老母亲已是高龄之人,看到一家大小以及连同自己遭受如此厄难,也是整天以泪洗面。这凶手已经猖狂到当着警员的面肇事行凶了,警方依然让他们逍遥法外,这难道还需所谓的证人证词吗?为什么就一点奈何暴徒不得?这还是法制社会吗?我,欲哭无泪!

   3月8日,县国土局、政法委、公安局、法制办等部门曾召开了一次联合会议。会上只字不提判决执行和惩处违法犯罪的问题,而是专题研究调解“陈俊先、范德娥、叶小弟土地权属纠纷”问题。我们不禁要问:上级司法判决认定的“违法事实”以及后续接连发生的刑事案件是“纠纷”吗?政府行为的错误根源不纠正,是“移花接木”所能掩盖的吗?所有这一切难道不正是因政府相关部门的一错再错、警方不作为而一手导致的么?这个迟到了三年多的“联合会议”究竟要隐藏什么?政府部门是“执迷不悟”还是在铤而走险?在一系列违法犯罪接连发生之后才“及时介入”“积极作为”的官员们,当初为何就不“以民为本”、“体恤”民情呢?作为政府机关,面对国家法律原则的大是大非上依旧故伎重演,难道不觉得太天真可笑了吗?法律尊严何在?国家公民权益何在?公理到底在哪?社会和谐体现在哪?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果?是权钱交易?是金钱万能?温总理在刚刚结束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的“公平、公正、维护正义、整治治安等一系列重要指示”是对外星球人说的吗?作为受害人,我还要承受多少压力打击、流多少血?我真的还要无休止的流血流泪吗?正义为何要受煎熬?我心为何还要在流血?出路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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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德娥之子夏镇南

   2010年4月17日

标签: 密室逃脱绝境系列8酒店惊魂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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